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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强化“三项”举措 提高初核案件成案率

    初核案件成案率的高低,决定着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亭湖区纪委强化“三项”举措,提高初核案件成案率。

    一是集体“充电”,强化素质促提升。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邀请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市委组织部的专家和领导,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财会、法律、写作实务专题业务培训。培训班遵循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开设执纪审查过程中如何查账、执纪案件涉罪相关问题以及机关文稿写作等相关课程,通过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拓展知识面、深化认识、理清思路、提升工作能力,督促和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超、进位争先,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执纪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摸排走访,挖掘案源拓思路。通过“正风肃纪镇村行”、“大走访”、执纪审查、廉政巡查、纪律巡察、作风检查、专项治理等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聚焦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把目光集中在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土地出让、社保基金、农村低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宅基地审批等要害部门,从不合情理的现象中寻找线索,从管理混乱的现象中拓展思路,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挖掘线索,获取案源。
    三是广泛收集,固化证据办成案。通过定期收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执法监察中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收集公检法部门办案件中所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收集财务、物价、审计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收集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发现的案件线索;收集新闻媒体曝光的焦点问题,对这些线索进行重点跟踪,科学分析判断,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固化证据,提高初核成案率。(孙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