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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实行信访案件办结“双签双审”制 有效提升办件质量


    今年以来,亭湖区纪委对查报结果件和上级纪委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实行“双签双审”制,即信访件调查完毕后,对信访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由承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党(工)委书记共同签字把关;在审核程序上,由信访室进行初审,再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会办复审。通过实行多重责任主体、集体把关的方式,有效提高信访件一次性办结率和成案率。今年1至6月,该区纪委共办理初信初访62件,一次性办结率95%,经信访调查转立案10件,占立案总数的21.7%,有效发挥了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闻飞 孙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