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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农委扎实做好信访提醒告诫工作

    亭湖区农委纪检组坚持把信访提醒告诫作为监督执纪的一项重要举措,发挥信访举报的职能作用,注重抓早抓小,促进全委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一是结合单位实际,用好监督制度。根据亭湖区纪委、监察局印发的《纪检监察信访提醒告诫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区农委纪检组对群众信访举报、12345政风热线平台反馈的委属相关单位、科室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有关问题,坚持“抓教育警示早监督防范、抓苗头反映早提醒告诫、抓轻微问题早处置纠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二是实施告诫程序,推动纵向延伸。区农委纪检组完善信访提醒告诫中的《信访提醒告诫呈批表》《信访函询通知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书》《信访问题整改通知书》《组织处理建议函》《信访提醒告诫报结表》等材料,立卷归档保存。信访提醒告诫的结论性意见,存入被信访提醒告诫对象的廉政档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考核干部时的参考。

    三是有苗头及时谈,体现严管厚爱。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委属党员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农委纪检组及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信访约谈,要求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被信访举报人员信访提醒告诫,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准根源,防微杜渐,促进其勤勉干事、廉洁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