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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钧:加强廉洁自律意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廉洁自律意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十八届六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国网盐城供电公司  党委书记  蔡钧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无疑是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总结和深化,也是制度层面巩固反腐败实践成果的体现。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正确行使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理想信念丧失,就会得“软骨病”。剖析一些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事实、思想蜕变的过程,归根结底就是理想信念的关口失守,在形形色色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考验面前,不能栉风沐雨,不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身为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加强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正确认清形势和肩负重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政治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不义之财不取,非分之想不贪,重品行、有节操、守信用。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公司领导,我们肩负着职工群众的重托,行使权力必须要牢记宗旨,出于公心,从而保证权力为企业发展和广大职工服务,不谋求私利。要坚持依法治企,秉公用权,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各类事项,多办有利于基层,有利于职工的事,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二、作为交流干部,要始终慎独慎微,廉洁自律,做好示范榜样
    今年1月份,组织任命我到盐城公司担任党委书记,我也成了一名交流干部,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环境与过去相比,都有了很大变化。近一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刻地体会到:独自在外工作,身边少了家人的陪伴与叮咛,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不苟、严于律己。一些干部认为当领导就不应该拘泥小节,只要不犯大错误、不违反大原则,就不会出大问题。这种思想非常危险,量变必然引发质变,小节不拘,则大节难保。身为领导干部,要懂得“慎微”,自觉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自觉遵守《国企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定期对照八项规定、廉洁从业规范进行自我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加以整改。要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大局意识和率先意识,带头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以过硬的生活作风、良好的精神风貌为职工群众树立榜样。
    要自觉主动接受来自职工群众的监督,正确认识到群众的监督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爱护和保护,是对自己工作上的提醒和促进。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往往不加修饰,甚至会很尖锐,但往往也是最坦诚最直观的。如果领导干部在制度的保障下,习惯了这样的评判和监督,并且自觉地改进工作,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必然会得到提升。
    三、作为党务干部,要履行主体责任,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氛围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目的就是将管党治党一抓到底,保持长效。身为公司党组织负责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个党员,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要用严明的纪律和制度管好基层党员,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工作抓实抓好,让从严治党的精神真正灌输到党组织的每一个党员中来,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种意识”。
    要严肃规范开展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能够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更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就目前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调,离不开“缴缴党费、读读文件、看看片子”等老套路,党员兴趣缺乏,活动流于形式,参与者心态淡漠,积极性很低。从严治党需要从基层抓起,把规范基层组织生活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加强党员教育引导和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的有效抓手,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的基础上,多开展一些“小交流”、“小讲座”、“小汇报”等活动,让基层组织生活常开常新常受益,成为疏通思想、化解矛盾、团结鼓劲、凝聚力量的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