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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建湖县纪委认真组织学习、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配套制度,确保把监督执纪权利关进制度笼子。把规则要求转化为行动担当,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一是扩大载体,深刻领会实质。及时组织召开全县纪检干部集中学习会和执纪审查一线干部业务研讨会,逐条逐句逐字学习《规则》。要求全体纪检干部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省纪委清风APP等平台原汁原味学习《规则》,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学深学透,熟记于心。充分运用县纪委门户网站、“清风建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贯彻执行《规则》的动态,广泛凝聚思想共识。

    二是学以致用,保证执纪质效。全面梳理条款,将工作实际与《规则》进行对照分析,确保新旧规则衔接有序。细化操作规程,保障制度充分释放力量。切实把监督执纪者摆进去,认真差找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立案审查、审理等工作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工作的职能职责,推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确保每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从细节上把控《规则》的执行。

    三是建章立制,确保全面落实。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手续、文书,建立监督执纪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配套制度。以制度为保障,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确保依规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确保纪检干部不碰底线、不越边线、不踩红线。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