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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第二职业”溜出纪律防线


8月20日,一则题为《武汉一公务员请病假2年没上班工资照领,在外兼职做店长》的报道被媒体大量转发,相关话题的热度在新浪微博等平台居高不下。

据报道,知情人举报武汉海事局公务员崔某峰,从2015年5月份开始向单位请了病假,从此便再未到武汉海事局上班,而是在外面从事第二职业。记者顺藤摸瓜,发现崔某峰在“病假”期间在一家餐厅担任店长,领上了“双份”工资。得知遭人举报,崔某峰竟在事件尚未查清的情况下成功办理了辞职手续,而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却对此事的前因后果不做“正面回应”,并声称崔某峰并未违反相关规定。崔某峰身为一名公务员,请病假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获取报酬,这是明显违反《公务员法》的违规行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关于禁止党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等规定,显然是以“公”的身份行“第二职业”,侵害纳税人个体权利的“吃空饷”行为。

党员干部“第二职业”是管理体制未完善的必然产物。“崔某峰事件”绝不是特例,而造成这种现象多发的原因是多重性的。首先,现行人事管理体制中还存在诸多漏洞,各机构、部门的组织结构在横向分部和纵向分层上的复杂性,导致部分薪酬拨付和接收方信息可能存在不对称,为“吃空饷”留存了客观条件;其次,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仍然存在空白区域,导致“第二职业”这种显易察觉的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绝,这才出现了两年“病假”照领工资,而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两年间竟未曾发现该违规行为这样的荒唐事;最后,部分党员干部由于职业信仰缺失或者因福利待遇跟自己的理想标准不匹配,对待本职工作缺少责任意识,同时相关财务人员也没有恪尽职守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也是造成“第二职业”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

党员干部“第二职业”是腐蚀政府公信力的慢性毒药。“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是每名党员在入党宣誓时许下的承诺,然而很多党员干部在跨越入党“门槛”之后便将自己的诺言抛诸脑后,一心“朝钱看”“拼钱程”,将自己的“公”身份作为虚荣心的寄托,导致这类事件一经曝光便使得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使得公职人员队伍的整体形象遭受打击,同时也会令那些真正沉下身子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公务员寒心。此外,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严肃推进的形势下,此类行为显然是阻碍政策推进的绊脚石,让党纪国法变成“一纸空文”,长此以往将贻害无穷。

严查党员干部“第二职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党员带头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党员公务员违规从事“第二职业”,是对公务员身份的轻视,更是对党员身份的亵渎。对于此类行为,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整治措施予以制止。必须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严格离岗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组织、纪检、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等部门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全方位建立预防制止“吃空饷”行为,让“第二职业”无处遁形。

“信仰是一个政党的灵魂。失去了信仰,失去了正确的价值观,就不再是一名真正的党员。”作为公职人员,坚定的信念应直指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教育、严肃纪律,才能总根源上斩断这种“不见人上班、只闻人领钱”的不正之风,才能确保“第二职业”这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溜出纪律的防线。

文/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