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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须告别“比烂”心态


近期,笔者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时,发现一些部门经常以类似语言辩解:“虽然没有文件依据,但参照兄弟单位做法,我们才发的这些津补贴”“兄弟单位也是这么做的”……“参照兄弟单位做法”成了一块常被祭出的“遮羞布”。

干工作,左右看看,借石攻玉,无可厚非。现实中,兄弟单位之间的确也有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需求。“参照兄弟单位做法”,为拓宽思路、打开局面、形成工作合力,起了不小的作用。

然而,互相参照,首先得选对标准。“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现实中,“不比谁好比谁烂”的“比烂”心态在个别单位仍有市场,“不往上看往下看”的思维惯性依然存在。“你不受理我也不受理”的变相推诿、“你松我也散”的拖沓作风和突破法规纪律的陈规陋习,成为被参照的“好做法”。

如此寡廉鲜耻的“比烂”心态与时代大势相背离、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背离,注定没有出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见怪不怪”的“行规”不再是“理所应当”的事,陈规陋习不断被打破,正气弘扬的大气候日益巩固,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逐渐失去土壤。

心态一反,全盘皆谬,终会沿着歧路越走越远。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参照兄弟单位做法”为幌子违规违纪,打的是“惯例”的旗号,实际仍是权力寻租、假公济私,只能让单位和个人在沉沦路上加速下坠,最终受到纪律的严惩。

什么才是兄弟单位间该参照的?是其过硬的政治觉悟、牢固的宗旨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是其臻于完善的好制度,更是其落实制度的好做法。唯有选对标准,摆正心态,方能沿着向上一途奋发前进。在你追我赶的干事创业中,兄弟单位彼此“参照”,取长补短,如此,才会有崭新的工作局面。(张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