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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12345”工作法深化政治巡察

在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中,市委第三巡察组提高认识站位,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实际探索实行“12345”工作法,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一是强化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查找党组织负责人有没有把“四个意识”当成标语和口号,有没有实际行动,看其政治意识强不强,有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处理问题,有没有离开政治孤立讲业务工作,看其大局意识强不强,有无本位主义、部门主义、利己主义表现,有没有离开政治和大局片面理解向核心看齐。

二是围绕“两个责任”重点巡察。重点看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不回避矛盾,敢于担当,是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有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制考核办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到位;纪检监察机构是否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三是对照“三份清单”查找问题。精心制定问题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重点围绕党组(党委)“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3大方面认真对照检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解落实巡察工作任务,倒排序时、挂图作战,从严从实、有的放矢开展巡察监督,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合力。

四是科学践行“四种形态”。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查组对发现的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转交被巡察党组织,要求其开展主责谈话,使相关的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主动向巡察组或部门党组织说明问题。

    五是认真承担“五项职责”。切实担负起贯彻市委和领导小组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承担巡察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发现并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负责巡察组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研究处理巡察工作其他事项等五项工作职责,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巡察报告,以巡察工作的实效让市委满意、让党员干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