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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要做好驻在部门的“传帮带”工作

 

    8月28日,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机构建设全部到位,从派驻纪检工作实践中了解并感受到,当前有很多问题需要重视并予以解决,特别是派驻后,驻在部门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三项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此,指导和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不仅是“为了反腐倡廉建设共同目标”所决定的,同样也是派驻纪检组的本职工作。

    为此,在纪检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驻在部门党委(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一时难以承接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这与他们的纪检业务生疏不无关系。因此,派驻纪检组要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些具体工作,甚至可以联合起来做,通过一个时期的“传帮带”,逐渐让“徒弟变成师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第十五派驻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