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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运用谈话函询 切实挺纪在前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二室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发挥谈话函询在问题线索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1-9月份,二室共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17件。

一是坚持应谈尽谈。二室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对室内线索进行梳理,对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次反映、但内容笼统的问题等适宜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坚持以谈话函询的方式,及时给予教育提醒,做到应谈尽谈,将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在进行谈话函询时,严格按照省纪委《1+N》配套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审批制度,做细做实谈话函询工作。对于谈话函询的结果,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对谈话函询中作出解释的问题,二室进行研判,对存在较大疑点和与已经掌握情况有出入的进行调查。谈话函询结束后,填写谈话函询结果处置表,及时办结。

三是严把纪律标尺。对不适宜谈话函询的,或经谈话函询发现违纪问题的,严格依照 “五类标准”进行相应处置,绝不以谈话函询代替党纪处分,绝不对严重违纪进行轻处分,绝不把涉嫌违法当作违纪来处理,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