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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国庆、中秋 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市农委党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通报和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的通知》的基础上,于9月28日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以案为镜、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以中纪委通报的5起、省纪委通报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为戒,特别是要吸取我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的教训。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加强以案释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二是要严明纪律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定制、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主动如实报备节假日公务接待情况、节假日公车封存情况和党员干部个人操办有关事宜情况。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动真碰硬严肃问责。节日期间,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农委节日检査组,加大对全系统督查检查力度,适时通报情况,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移送派驻纪检组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戴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