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纪检监察五室为适应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后的新情况、新要求,制定五室的工作职能,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反映市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做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综合评价等工作进行界定和规范。通过制定工作职能,保证了各项工作得到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