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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在驻在部门(单位)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开展驻在部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廉政档案建档工作由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组织实施和负责管理,驻在部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按规定要求给予配合。建档对象填报相关表格,由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廉政档案建档工作采取先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并规范管理应用,而后逐步完善内容制度的方式。

廉政档案的信息登记报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有不如实填写、不按时报送或不及时汇报个人重大事项情况等现象和行为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崔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