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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履责档案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解决驻在部门条线和处室(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盐城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创新性提出建立主体责任履责档案制度,派驻纪检组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档案。

    履责档案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排查管辖范围内廉政风险点等八项工作情况。履责档案由责任主体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及时记录履责工作情况并附有关工作资料,每季度末统一报送派驻纪检组。

    为进一步强化履责档案的结果运用,派驻组将以履责档案作为向市纪委汇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和履行监督职责、提出监督建议的依据。派驻组在对驻在部门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时,履责档案是调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是否进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中,履责档案作为评价该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