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督查,今年10月、11月分别组建多个督查组,对全县“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上线运行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查阅系统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阳光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数据录入、项目管理、结对帮扶等情况。
二是抓整改,对县级督查中发现的6个方面49条问题当场交办34个,发函督办15个,要求立知立改;针对省纪委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运行情况专项督查反馈的5个方面14条问题,县纪委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对策,并向有关单位发函,要求抓紧落实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抓问责,充分发挥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室职能,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倒逼责任上肩、工作落地生根,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