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亭湖区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八届亭湖区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陆续向第三轮巡察的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
八届亭湖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自2017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进行,共成立4个巡察组6个巡察小组,对盐东镇、新兴镇、毓龙街道、区农委、区住建局、区科技局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把握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6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在此基础上,亭湖区委巡察组对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分别向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
巡察意见反馈后,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深入进行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最大限度地运用好巡察成果。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将于巡察意见反馈后10日内,将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方案报区委巡察办审查,并于巡察意见反馈后2个月内,将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办将视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