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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一毫妄取


●所谓“一毫”,除指一丝一毫外,还有一点一滴之意,似乎也隐含着一次、一切之意,即不可妄取一次,一切财物均不可妄取。这个标准,言简意赅,好懂好记,既便于践行,更容易自检自查。

宋代官箴《州县提纲》,尽管至今对到底是不是陈襄(理学家)所写仍有争议,但却被完整地收入《四库全书》之中。元代儒学大师吴澄为该书作序:“愿州县亲民之官,人人能遵是书而行之民。”此书共四卷,有116条治政要点,其中开篇“卷一”的首条便是“洁己”,读了受益匪浅。

“居官不言廉,廉盖居官者分内事。孰不知廉可以服人,然中无所主,则见利易动。”“况明有三尺,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故可饥可寒、可杀可戮,独不可一毫妄取。苟有一毫妄取,虽有奇才异能。终不能以善其后。故为官者当以廉为先。”

这段话大体上说了三层意思。一是廉洁可以使人心服口服,为官者务必要做到廉洁。为官者不要经常说自己廉洁,因为廉洁是为官者应该做到的。二是廉洁的标准,为官者可以受饥、可以受冻、可以杀头、可以陈尸,唯独不可以非分地获取一丝一毫的东西。三是不廉洁危害极大,为官者如果思想上没有确立廉洁的正确观念,那么一见到利益就容易动摇,只要非分地获取了一丝一毫的东西,就会陷入贪污受贿的泥坑,终身都洗不干净,即使有奇才异能,最终也得不到好下场。

笔者尤其欣赏这段话中给为官者“开具”的廉洁标准:“不可一毫妄取。”所谓“一毫”,除指一丝一毫外,还有一点一滴之意,似乎也隐含着一次、一切之意,即不可妄取一次,一切财物均不可妄取。这个标准,言简意赅,好懂好记,既便于践行,更容易自检自查。一句话,照着去做准没错。陈襄之所以能写出如此传世警句,是与他的为官经历与优异政绩密不可分的。

《宋史·陈襄传》载,陈襄为官有三个特点:一是陈襄被授予浦城主簿一职,因没有县令,代行县令职责。因县里多世族大家,以往诉讼中以请托行贿来挟持长官不能秉公办案,已成常态,几任县令均不能制。陈襄到任后,审案听讼必让数名官员、士卒环立于前,使欲行贿者无处下手,也使府内那些奸邪官员无法再干以案谋钱的勾当。百姓都拍手称快。二是陈襄在哪里任职,都兴办学堂,教授生员,浦城县追随他学习的有五百余人。陈襄升任仙居县令后,继续办学,学生中有疑问的,甚至利用他处理公务的间隙,纷纷跑到他的后院来求教。三是陈襄为民排忧解难的事就更多了。任河阳令时,当地人不懂得种水田,陈襄便割田二百亩为示范田,手把手地教民众种水稻;出知常州,发动民众开渠引水,使二百里土地受益。陈襄平时还注意观察、收集民之所盼与民生疾苦,探索解决之道,并逐一写成条幅积累起来,但没来得及梳理成形就去世了。据史书记载,陈襄“平居存心以讲求民间利病为急。既亡,友人刘寻视其箧(箱子),得手书累数十幅,盈纸细书,大抵皆民事也”。

其实,“不可一毫妄取”,这个警世名言,早已被我党我军吸收过来,作为对人民军队和党员干部的明确要求。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签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就赫然写明:“人民解放军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许妄取民间一针一线。”今天,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要把古训与党的一贯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干净干事、廉洁用权的形象示人。当然,对那些无论如何也把控不住自己,做不到“不可一毫妄取”的,犯了哪一条党纪国法就要按哪一条予以惩处。相信,随着“打虎拍蝇”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日渐深入,落实“铁八条”久久为功,能够自觉做到“不可一毫妄取”的党员干部一定会越来越多!(左连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