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滨海

滨海:“四个加强”做好案件监察管理工作

    2017年,滨海县纪委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工作理念,坚持为查办案件服务,切实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 
    加强线索管理。紧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 制定出台《案管线索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和建立案管线索台账,实行集中管理、规范办理、跟踪督办,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全覆盖。2017年共受理案件线索729件次,按照线索处置流程进行了规范办理。其中立案385件,初步核实630件,谈话函询137件,了结344件。
    加强组织协调。县纪委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收到线索通报、移送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175件,立案150件150人。
    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成规范化一般性审查谈话室,建立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了执纪审查办案、谈话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坚持服务、管理、监督、协调相结合实时对各办案单位的办案安全进行督促检查,严明安全纪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质量零差错。
     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执行案件统计制度,认真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统计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在基础统计基础上,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加强专项统计分析、季度和年度综合分析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提高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办案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