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盐城市纪委抓铁有痕落实主体责任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办会,研究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强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2月6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在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档案》上,认真记录下这样一段话。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找到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盐城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以痕迹化管理为抓手,在派驻的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外办、盐城市政务办、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创新性提出建立主体责任履责档案制度。
《履责档案》打破“千人一面”的常见模式,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依据履责主体的不同,细化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等,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所确定的责任事项,量体裁衣,以“一人一案”的形式,分别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档案。
“履责档案”主要包括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排查管辖范围内廉政风险点等八项工作情况。派驻纪检组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排查廉政风险,针对风险点制定每项权力的具体操作规范,在部门内部落实权力运行不同环节相互制约、建立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权力网上运行和办事情况公开等四项关键性措施,真正把部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权力制约,建立“不能腐”的机制。
为避免出现找人代写、临时拼凑、弄虚作假等问题,派驻纪检组采取了手填、双向记录及季度检查、备案等措施。一方面要求党组成员根据履责情况随时记录、亲自手填《档案》,确保前后字迹统一,内容及时、真实;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按季度检查比对《档案》内容与各单位报送资料,并统一留存归档,确保痕迹化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履责档案》既是‘任务书’‘军令状’,也是对我履职尽责的时刻提醒。”盐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履责档案》的制定启用,让主体责任工作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时刻提醒着领导干部要落实责任。
不让档案成为“稻草人”,必须在严肃问责追责上“下狠手”。第十三派驻组将档案作为问责的主要依据,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中,履责档案作为评价该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参考。对发生履责不记录、记录不规范及迟报、漏报等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批评,真正将主体责任的担子层层向下压实。“我们外办的一位副主任结束出访任务的第一天,就拿着责任清单来找我,主动跟我探讨他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盐城市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履责档案建立后,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被调动起来。
“从‘要我做’开始转向‘我要做’,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随着履责档案的推进,这些‘化学反应’不仅发生在一把手身上,而且越来越成为党员的习惯和自觉。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步步深入,履责档案的制度效果将愈发凸显。”盐城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沃 近 丁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