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进入反馈整改阶段
12月21日,亭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区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和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标志着亭湖区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进入反馈整改阶段。
据悉,八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自2017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进行,共成立4个巡察组6个巡察小组,对盐东镇、新兴镇、毓龙街道、区农委、区住建局、区科技局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其中驻点巡察15天以上。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06条,其中面上问题59条、个人问题47条,立行立改问题35条。
前期,亭湖区委书记李东成专题听取了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问题线索等情况报告。李书记在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后,对本轮巡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巡察组能结合实际,认真、细致开展巡察,通过严格的政治巡察,把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同时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手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下沉一级,开展“延伸式”巡察,真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第一线,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
李东成强调,巡察成效如何,关键要看整改落实,区委巡察组要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精准反馈,便于各被巡察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要结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找办法,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巡出声威、察出实效、开出良方;区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将问题线索查清查实。要根据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做到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
李东成指出,巡察机构是政治机关,巡察干部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强化底线意识,自觉依纪、依法、依规用权,用实际行动树立起自身良好形象。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原则、直面问题,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牢固树立“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创新巡察方式,统筹推进下一步巡察工作开展,确保巡察工作接地气,有实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反馈整改动员会上,亭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连倩就切实做好巡察反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她强调,各巡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销账明”,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深入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最大限度地运用好巡察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