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巡察利剑直插扶贫 发现问题254个
2017年以来,响水县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发现问题、意见反馈、问题整改、线索处置、跟踪督查,扎实推进23个镇区、涉农涉扶单位巡察全覆盖,让巡察利剑直插扶贫,发现问题254个。
一、坚持政治巡察,聚焦扶贫突出问题
“县水务局负责的渠北地区水利骨干排灌及大型泵站建设工程项目,应在2015年10月完成,因县配套资金不到位,未能按计划序时实施,严重影响项目工程建设和扶贫资金效益的发挥。”在 “阳光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报告上如是写道。该问题线索是在去年响水县启动“阳光扶贫”专项巡察中发现的。该县成立4个巡察组,对全县14个镇区和9个涉农涉扶单位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扶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织总揽全局不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对“阳光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往往是滋生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根源。“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响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陈刚说。
“阳光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一要求,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发现了扶贫领域一批问题和问题线索,发挥了巡察监督利剑震慑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去年12月份开始,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二、“四个围绕”构建问题线索摸排格局
围绕职能厘清权力、围绕权力查找风险、围绕风险发现问题、围绕问题排摸线索。逐项整理收集2013-2017年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扶贫项目和资金情况,准确把握和精准分析23家被巡察单位扶贫工作职责特点,逐一梳理被巡察单位扶贫工作权力清单,共厘清23个被巡察单位扶贫工作职责职能37项。
紧盯权力运行、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巡察方向,发现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68个。根据排查出的巡察重点,聚焦那些掌握着项目和资金审批权、分配权、管理权和处置权的重要岗位的重点人员,注重顺着权力运行的轨迹,精准发现问题和线索,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资金流动到哪里、项目落实到哪里,巡察力量就指向哪里。此次专项巡察共梳理出被巡察单位在“阳光扶贫”领域共性问题11个,个性问题32个。
借力多方力量,通过座谈、发函、召开通报会等方式向纪检、组织、财政、信访、审计等18家部门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扶贫领域各类信访、问题材料19件。在巡察中,重点围绕资金和项目“上级给多少”、“被巡察单位支多少”“实际落地多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交替查找问题,摸排问题线索。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实现标本兼治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我作为镇党委书记,今后一定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分片包干的方式抓好扶贫领域违纪线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黄圩镇党委书记李正海如是说。紧紧抓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巡察移交、反馈、约谈,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该县“阳光扶贫”专项巡察建立问题分层反馈机制,不仅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反馈,而且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更向社会反馈。日前,4个县委巡察组已全面完成问题反馈工作。
强化标本兼治、改立并举。坚持改立并举,层层签订整改承诺,限期落实。县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镇区、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完善整改报告,实现巡察发现问题、巡察意见反馈、巡察问题整改、问题线索处置、跟踪督查评估等程序环环相扣,推动镇区和涉农涉扶单位党委建立健全管党治党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发现“阳光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254个,移送问题线索46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0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巡察监督成果。
“巡察能否起到震慑作用,关键在于巡察成果的运用,只有将问题整改到位,才能将国家扶贫优惠红利普及到老百姓身上,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添砖加瓦。”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李爽谈道。(姜玲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