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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出台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意见 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

    第二派驻纪检组发挥“探头”和“哨兵”的作用,积极开展驻点走访调研活动,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预防,促进被监督单位全面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日前,市委老干部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局系统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对办公耗材、固定资产、基础设施、房屋修缮等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金额、采购形式、报批程序作出了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规定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发布采购信息、确定评标人员、举行公开招标、签订采购合同、实行“一事一档”等操作程序,要求采购方案提前3日向第二派驻纪检组报备,邀请派驻纪检组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第二派驻纪检组已先后两次参与该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