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三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建湖县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三化”,进一步加强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
一是主体责任“具象化”。督促驻在单位党委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从主要负责人到科室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层层落实担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参与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增强政治担当。
二是作风建设“效能化”。加强政治学习,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加强廉政教育,用示范、警示的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监督检查,深入系统内部,细化督察举措,提升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
三是风险防控“常态化”。从源头预防,督促驻在单位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梳理,通过“自己查、相互查、组织查”等措施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主体意识,加强对各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重点督查,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