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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一堂“精准”的专题课

●针对实际操作难点进行精准培训

●选择既理论水平高又实践经验丰富的主讲人;结合案例示范教学

●通过精准授课,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加速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形成反腐合力

“办案,靠的是证据。证据是我们认定事实的基础……”

3月9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方朝军在建湖县纪委监委举办的“业务讲坛”上结合案例侃侃而谈。作为这次讲座的主讲人,他要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派驻机构全体人员进行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专题培训。

“方庭长,请问您对重新鉴定怎么看?”在互动环节,纪检监察室的刘建兵提出第一个问题。

“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等级高低之分,原则上不进行重新鉴定。”方朝军干净利落地回答。

“信息时代,电子数据能否成为定案的主要证据?”

“电子数据具有易变性与稳定性并存的特征,电子数据也极易成为辩方重点辩护的对象,所以,审判过程中对电子数据取证的形式审查更为严格。”方朝军审慎回复道。

……

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和丰富刑事诉讼审判经验,方朝军对大家的疑问逐一进行解答。

“今天的培训十分及时,非常解渴,使我很多困惑豁然开朗。”参加学习的蒋宗佑兴奋地说,“这种针对实际操作的精准培训特别实用,方庭长的授课,给我带来很多启示,希望今后多开展这些实操课程。”

“这堂课是我们‘业务讲坛’的一个缩影。”建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须卫琴介绍,通过精准授课,既可以帮助大家统一思想,规范工作,推动工作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又能加速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尽快形成反腐合力,实现“1+1>2”的政治效果。(时兆露 胥加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