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派驻监督

第八派驻纪检组:学习四项制度,防控廉政风险

 为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提升驻在部门联络员履职能力,2月27日上午,第八派驻纪检组召开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会议,派驻纪检组全体人员及3个驻在部门联络员参会。

 会议学习了《中共盐城市纪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试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试行)》、《驻在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各驻在部门联络员就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汇报了本部门综合廉情分析对接会筹备情况。

 会议指出,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要发挥好联系驻在部门与派驻纪检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做好工作信息传递,确保派驻纪检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积极协助做好党委(党组)班子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为党委(党组)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服从工作安排,扎实高效完成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入推进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明晰权利运行流程图,围绕流程图全面查找廉政风险,划分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进而将廉政风险排查结果运用到责任分解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签订上,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真正从源头上筑牢权力运行“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