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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建立勤廉指数“一三三”评价体系

   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滨海县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联合驻在单位—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构建勤廉指数评价体系,将其作为推动检察队伍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检禁令要求,参照《岗位目标考核细则》、《检察干警一日行为规范三字经》等相关文件规定,建立“统一勤廉指数、三个评价等级、三级预警监控管理”的“一三三”评价体系。

   该评价体系针对岗位职能廉政勤政要求的异同,从全院性层面进行统一整合,将共性部分作为考核对象。干警勤政指数由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构成,内容涉及党建工作、内部管理、本职工作、创新创优等各个方面。勤政指数采用100分值的计分方法,根据廉洁指数评价得分高低设立勤廉、比较勤廉、不勤廉三个等级,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职务升降、岗位调整、评先评优、勤廉保证金等挂钩。对勤廉指数在85分以下的风险岗位人员,该院分别实施蓝色、黄色、红色三个预警管理,通过廉洁提醒、训诫谈话等形式纠偏纠错,并跟踪督促、帮助整改。

   目前,该评价体系在驻在单位开始启用,通过建立勤廉指数“一三三”评价体系,实现了干警工作考评的立体化、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驻在单位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