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推行“阳光纪检”强化自我监督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开放的理念、多样的载体、互动的机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全力打造“阳光纪检”,向全社会昭示纪委时时受监督,作为执纪者有着更严格的纪律要求。
一是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去年来,举办2次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等各类代表走进县纪委,进入各科室参观办公场所,了解工作流程,并与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纪检工作,让群众在了解、参与中增加对纪委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通报活动。每年向县人大、县政协通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建立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通报会,向老干部等通报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情况、当前反腐倡廉的基本形势以及今后总体目标要求。
三是开展新闻发言人进纪委活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布信息。对县纪委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安排,党风廉政有关政策规定解读,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去年来,对县纪委全会精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纪检监察信访等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和解读。以县纪委、县监察局新闻发言人或县纪委办公室名义撰写,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发布新闻通稿。今年来,发布通稿6篇。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较为敏感的问题,主动进行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公众疑虑。
四是实行开门评纪检活动。广泛开展“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评议”活动。通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议、评议会,现场对纪检监察工作评议。同时,面向全县下发征求意见表,开门纳谏,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去年来,共收到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42条,增加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