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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工作模式 唱好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三部曲”

    去年以来,东台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三步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立足发现问题,抓好“三强化”。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制度规范。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共计15条,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规范司法办案情况等内容,对巡察纪律、巡察内容、巡察模式和方式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通过对检察院所有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巡察,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不廉问题,纠正不正之风。二是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长和党组书记均为第一负责人,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兼职纪检监察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巡察工作的计划、组织、部署、协调等日常事务。同时结合全院情况制定常规性巡察计划,确保全年巡察无遗漏。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精准聚焦。结合被巡察部门实际,列出重点检查的问题清单,确保在巡察过程中能够精准聚焦、有的放矢。办案部门主要侧重检查是否仍存在不规范司法行为、司法腐败等问题;对外接待部门主要侧重检查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消极应付等问题;综合管理部门则侧重检查是否存在公款消费、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的工作任务、队伍建设紧密有效结合。
    二、全面排查问题,创新“三结合”。
一是结合"四访联动",综合内外监督。在内部开展部门巡察的同时强化外部监督,综合运用廉政家访、督察暗访、主动走访和多维询访等多种方式,走访公安、法院、司法、律师事务所、涉案单位、社区、干警家庭等,发现司法办案、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干警家访实施办法》,走访法院、公安派出所、社区等6个。二是结合谈心谈话,做到全面覆盖。巡察中,对被巡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层副职到一般干警逐一谈话,了解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传达上级规定、院务会议、排查问题等情况,以及干警思想动态、八小时外活动情况。去年以来已对全院78名干警进行谈心谈话,全面掌握部门司法办案、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及队伍建设各方面的情况。三是结合科技手段,实时动态督察。充分利用该院检务督察中心平台和资源,对安全使用办案工作区、文明讯问犯罪嫌疑人、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实时监督。共计开展动态督查121次,督促部门和干警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三、力求解决问题,做到“三到位”。
    一是写好巡察报告,问题建议反馈到位。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开展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巡察,根据实际情况撰写部门巡察报告,对部门好的做法进行点评,重点反映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建议整改重点,经院党组研究后3日内反馈给被巡察部门,去年以来点出具体问题共计57个,建议整改措施73条。二是抓好限期整改,督促措施落实到位。被巡察部门在收到反馈报告后7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巡察办公室,3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巡察办公室,巡察办公室根据情况在收到报告 2个月内不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去年以来共收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3份,并对所有部门组织回头看,相关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位。结合巡察情况,对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进行岗前廉政谈话;对思想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警进行教育提醒;对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办案瑕疵的干警和部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去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其中提醒谈话6人次,促进了工作秩序的良性循环和队伍作风建设的提升。(朱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