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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确保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廉洁高效

北京市确保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廉洁高效

     2010年2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实施“重点村建设工程”,对城乡结合部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最突出、社会秩序最紊乱、利益诉求最复杂、城乡反差最明显的50个重点村,实行旧村搬迁、整建制“农转居”(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为确保工程项目高效推进和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北京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重点村建设工程”全过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资金监管,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建设工程”廉洁高效。
    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权力透明运行
    “重点村建设工程”包括旧村拆迁、回迁安置、整建制“农转居”、集体产业发展等工作,涉及土地规划征收、项目立项审批、拆迁腾退补偿等诸多事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是50个“重点村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北京市、区两级成立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和廉政建设体系。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通过搭建统筹协调平台,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解决共性、难点问题。北京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城乡结合部建设办公室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定期对“重点村建设工程”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联合督查。两年来,他们多次召开督办协调会,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提出整改意见60多条,督促解决问题50多项。城乡结合部建设办公室结合实际建立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和廉政情况分析制度,及时研究工作计划落实、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情况实行周统计、月督查、季监控,有效推动了各项决策部署的组织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权力高效运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北京市政府授权市发改委直接核准50个重点村建设规模限额以上项目,市发改委将大部分“重点村建设工程”的立项核准权和招投标核准权下放到相关区政府。同时,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规划委、国土局等部门根据“重点村建设工程”主体的条件,从满足建设需要出发,不断创新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凡涉及“重点村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在保证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全部进入“绿色审批通道”,重点批办督办,从速办理。此外,针对“重点村建设工程”的复杂性、艰巨性特点,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深入实际,对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随时组织成员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调研,现场研究问题,商议解决方案。
    加强风险防控,促进权力廉洁运行。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借鉴“廉洁办奥运”的成功经验,联合市有关部门将“重点村建设工程”列入效能监察重点任务,各区县监察局都组建了联合监察督办小组,在重点村设立廉政监察点,形成了市、区县、乡镇、村与派驻监察机构组成的立体式效能监察体系。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政风险管理纳入“重点村建设工程”全过程,围绕融资贷款、安置补偿、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社会稳定等关键环节查找监督管理漏洞和机制制度缺陷,确定廉政风险点。同时,各区县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公开监督电话,建设网上监督平台,借助社会力量和高科技手段对“重点村建设工程”实施全方位动态化监控。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重点村建设工程”建设资金预算达2016亿元,北京市纪委、监察局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村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健全资金监管工作机制。成立由北京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城乡结合部建设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重点村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工作联合小组,各有关区县和乡镇也相应成立了资金监管工作组,负责“重点村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指导和检查。
    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全市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程”资金管理监督办法》,明确资金管理监督的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等内容。各区县、乡镇进一步细化资金监管措施,完善资金申报、资金审计、工作报告等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通过各级签订资金监督责任书,形成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资金监督责任体系,把资金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重点村建设工程”的每一个环节。
    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北京市各级资金监管工作小组围绕土地储备资金、融资贷款等政策性资金运行,以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处置等重点事项,先后4次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拆迁补偿等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区县提出整改要求。各区县将“重点村建设工程”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研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重点村建设工程”资金安全运行。各乡镇制定项目资金申请、核拨制度和拆迁补偿三级审核制度,监管小组入驻拆迁村,实施全程跟进监督、跟进审计,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坚持公开公正,坚决维护农民权益
    北京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让农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城乡结合部建设进程中来。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在“重点村建设工程”过程中,广大农民群众对规划方案、建设方案、拆迁补偿方案、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积极发表意见、参与决策,50个“重点村建设工程”方案全部经过村民表决,均以90%以上的高赞成票通过。
    努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重点村建设工程”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法律赋予的财产权,保证农民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
    积极帮助农村发展集体经济。为解决城乡结合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按照每个劳动力50平方米的标准,为重点村规划了620万平方米产业用房,为农村集体经济留出了产业发展空间。通过制定《关于促进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集体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使重点村腾退出来的宝贵土地资源,与城市功能规划相衔接,与周边高端产业功能区相配套。两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农民共享现代都市生活;通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成为拥有集体资产股权的新股民;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保制度,使20万农民整体转为市民,享受城市居民的一切社会保障待遇,实现了“有资产、有社保、有岗位、有收入”的目标。(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