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财政局严抓作风建设廉洁过节
清明、“五一”两节临近,4月2日,亭湖区财政局利用局务会,进一步严明“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全区财政系统风清气正。
一是严明财经纪律,倡导务实节俭。及时将区纪委通知要求传达给局各科室单位和十三大块财税所(办),并结合全区财政系统实际情况就廉洁、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到位。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局微信、QQ内部群平台发布信息、释放信号、敲响警钟,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带头文明节俭过节。
三是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督促各科室单位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亭湖区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亭纪办发电8号)相关规定,确保“十个严禁”严格执行到位。严格公车监管,要求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相关规定定点停放、封存管理车辆。
四是加强纪律监督。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把严明两节假期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教育管理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财政系统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