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2月被“双开”后,中共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原委员、阳泉市委原书记洪发科(正厅级)一度淡出了人们的视野。近日,洪发科再度引发关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份来自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洪发科已被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从简历来看,洪发科不可谓不光鲜。光“北京大学地理系毕业”一栏,就足以羡煞众人。只是遗憾的是,这一北大高材生并没有坚守住底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次年2月被“双开”。2016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洪发科决定逮捕。而今判刑十七年,让人扼腕叹息。
在阳泉市委办公厅机关第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洪发科曾表示,自己今后要严格服从党组织的安排,执行党的决定,为全市各级党员树标杆、做榜样。谁能想到,洪发科任阳泉市委书记期间,阳泉市所辖的5个县区竟然有4个县区的一把手被查!
组团腐败,洪发科的恶行一度引起省委书记震怒。据媒体报道,2015年7月,山西召开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时任省委书记王儒林就曾在讲话中强调,“洪发科是贪腐的典型,是顶风违纪的典型,是为官不为的典型。”能够被省委原书记视为“贪腐典型”,也足能看得出来洪发科对阳泉乃至整个山西官场的破坏之深。
官方通报显示,洪发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而今这个北大毕业的“高材生”,要在冰冷的铁窗里度过十七年,相信其定会有很多的不适应。只是不管怎样,敢于违法乱纪就要勇于面对。洪发科的堕落也再次给官员们提了个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