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7 正风反腐不停歇之一: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两个责任”
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两个责任”
●深化专责监督工作,向3家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监督意见。
●探索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责记实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力的20个单位和142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追究。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全会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推动责任落实为龙头,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抓实压力传导,强化履责留痕,用好问责利器,推动责任深入落实。
强化传导压实责任。建立落实责任双报告、主体责任述职、述廉述责评议等制度,分层分类抓实压力传导。市委主要领导直接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协助市委召开县(市、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以亮晒工作、现场点评、民主测评的形式,持续拧紧责任链条。紧盯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组织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开展“发挥党代表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等专题督查调研,强化各级“一把手”责任意识。深化专责监督工作,深入剖析重点领域典型案件,分析案发根源,向3家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监督意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市纪委共对27批505人次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回复。
全程记实履责留痕。探索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责记实工作机制,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管单位班子成员编印发放《履责手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有效推动责任落实从“无形”向“有形”转变。抓好与省纪委清风扬帆网履责记实平台衔接,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组织对履责记实情况跟踪管理、定期抽检,有效防止落实“两个责任”虚化。2017年,市县镇三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开展廉政谈话263人(次)。
常态问责倒逼落实。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力的20个单位和142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追究。切实强化履职监督,制定出台《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富民兴市工作“八项措施”》等规定,围绕新水源地建设、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0多次,问责处理33人,倒逼各层各级更好履职尽责。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查处违法违规钢铁产能工作部署,全面整治9家疑似“地条钢”企业,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理念。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同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制定出台《盐城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