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正厅级干部周松青被公诉,曾祈求神灵保佑“涉险过关”
日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周松青(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松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松青,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松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7月24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通报称, 湖北一名厅级干部因严重违纪及搞迷信活动等问题被“双开”。
通报显示,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周松青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松青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得知被调查后,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找算命先生卜卦,祈求神灵保佑自己“涉险过关”,搞迷信活动;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和股票情况,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承接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周松青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松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松青,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松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7月24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通报称, 湖北一名厅级干部因严重违纪及搞迷信活动等问题被“双开”。
通报显示,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周松青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周松青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得知被调查后,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多次找算命先生卜卦,祈求神灵保佑自己“涉险过关”,搞迷信活动;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和股票情况,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承接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周松青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