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通报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4月10日,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案例,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丹徒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庞金玉,纪委书记骆邦栋因本单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被问责。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丹徒区供销合作总社先后以信访工作奖励、秸秆禁烧工作奖励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合计43.71万元。党委书记、主任庞金玉监管不力并带头违规领取津补贴和奖金2.08万元。纪委书记骆邦栋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相关会议上未提出反对意见,在发放过程中也未及时制止。2017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庞金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骆邦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润州区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蒋阿喜,党委委员夏峰因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5年至2017年,蒋阿喜任润州区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不严,同时因医保基金管理机制等原因,导致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发生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利用医保卡办理“假住院”、空刷医保卡、违规放宽住院指征收治病人等违纪违法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蒋阿喜和分管医政工作的党委委员夏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