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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建立“四项机制”提升巡研成效

   “每轮巡察,每个小组均要确立一项研究课题,形成面上共性问题解决对策,真正发挥巡察治标治本功效,带动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展开”,阜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主任倪一华每次看望巡察组时均这样强调着。今年开展巡察以来,已明确三个课题,各巡察组正按序时进度逐项展开。

    建立领导机制,做到密切配合到位。由巡察办牵头,每轮展开巡察之际,召开会议,提出拟定课题,针对巡察中发现、反馈和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针对性;展开讨论,收集各巡察组提出共性问题,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议,分析问题根本原因;坚持“一办五组”分工不分家运作,上下一盘棋思路,做好面上问题共享,雷同事项交流,从中筛选出具体课题,素材各组收集汇总,确保研究的课题 “现象清楚,原因到位,对策有力”。

    建立责任机制,做到任务交办到位。完成常规巡察工作之际,安排一名业务能手,带着课题走访群众,跟着问题排查根源,学思践悟提出建议;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明显、现象突出、便于“以点带面”予以整改的事项,确定巡察调研课题;建立巡察组长负责制,要求组长经常过问、参与、讨论和提醒,确保设立的课题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保证课题的社会功效。

    建立课题机制,做到研究探索到位。被巡察单位机关管理、信访矛盾、工程建设以及财务状况各不相同,研究确立突破方向既不能完全一致,更不能顾此失彼。一方面对农村巡察,要突出民生实事、惠农资金管理,对镇区巡察要突出基层组织建设、财务制度落实,通过确定目标点,使设立的课题有的放矢,水到渠成。另一方面,对县直部门、单位,突出工程建设,履职尽责,便民服务,拓展到党委决策、政府民生实事上来。

    建立成效机制,做到问题对策到位。边巡边改,边查边纠是巡察工作根本目的,通过发现问题,找出对策,从根本上解决和处理问题。将课题融入巡察之中,将巡察要点通过课题凸显出来,推动长期顽疾遗症逐步化解,营造新风正气,真正达到巡察一遍,问题整改一批,又通过课题机制,为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执纪监督问责提供参考依据。

    今年来,确立“农村党员发展现状对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招商引资成效及深层次管理分析”、“镇区财务制度与财务人才结构状况”等课题,对面上共性问题进行了阐述,对根本原因进行了分析,又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实际上就是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各类问题清单的拓展和延伸,工作成效明显。(周艳艳、汤其军、仇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