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市监委首例留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27日,盐城市监委对盐城市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助理调研员朱法锦涉嫌贪污一案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决定逮捕。这是市监委挂牌成立后使用留置措施的“第一案”。

从3月22日朱法锦被执行留置,到4月27日解除留置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整个案件流转高效,环环相扣,仅历时37天。案件办理期间,审查调查组全体成员齐心协力、高度融合、密切配合,对每项调查措施适用、每个程序文书出具、每个违法行为定性都慎之又慎。该案共运用了7种调查措施,其中讯问37次,询问32人次,谈话2次,查询11次,调取涉案资料1000余页,扣押1次,共形成卷宗13卷,移送相关问题线索4件。经公诉认定,此案在取证上“零补证”,实现了监察程序和检察程序的无缝对接。

“市监委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既是对转隶后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思想融合、业务融合的一次检验,也是我们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调查权的一次生动实践,为今后的留置案件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实现纪法衔接起到了积极作用。”案件主办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