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倒逼村干部廉洁履职
今年以来,射阳县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精神,在全市率先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厘清边界,科学确权。认真剖析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聚焦容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权力事项,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9大类32条村级权力清单,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全覆盖,让村干部明晰职权,明白“做什么、怎么做”。
二是编制流程,规范用权。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围绕32条村级权力清单,绘制了39张权力运行流程图,让村干部按图索骥、看图办事,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每一张流程图都逐一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及运行过程,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强化公开,阳光晒权。建立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通过充分“晒权”,切实增强村干部“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在39张权力运行流程图里,规范了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的流程和方法,对每一项村级小微权力和服务村民事项,都明确了公开要求和时限。同时,开辟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将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部上墙,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严格监督,从严控权。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责规范》,督促村监委严格履责,全程监督村务决策、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各项事务,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实施办法》,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结合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强化对村干部履责用权的监督。(潘其武 罗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