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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四促”推进驻在单位510警示教育活动

    自“510”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共性抓不同,督促驻在单位扎实开展“510”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力求活动落到实处、不走过场,起到转作风、提效能的作用。

    一是以会促学。组织驻在单位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警示教育会、机关作风建设会等会议,传达市县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法纪知识考试,自觉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做到思想上更加警醒、行动上更加自觉,促进学习热情。

    二是以学促进。抓实周前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确保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坚持每月开展党日活动。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党章宪法、新出台的监察法、忏悔警示录等党风廉政相关知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推动党纪法规入心入脑,切实将廉政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以景促思。突出实景教育实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建湖看守所、盐城尚德昭廉警示教育馆等警示教育场所,让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教育,并通过观后讨论、撰写心得等方式,深化警示教育效果。县规划城管局利用办公走廊,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线,内容涵盖廉文警句、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共设廉政文化牌近15块,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警示、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让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感受廉政教育,营造了从严治党工作环境。

    四是以谈促行。督促驻在单位开展廉政谈话谈心活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层层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突出抓早抓小,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