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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认真组织学习监察法配套文件

    近期,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组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监察法配套文件,确保深入把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更好地促进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开展。
    一是原原本本学习。在收到《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等重要文件后,审理室第一时间组织了专题学习,由室主任带领大家逐字逐句地学习,对其中与案件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详细解读,确保全体人员学深学透,真正掌握了解上述重要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组织讨论交流。在学习过程中,审理室全体人员还结合前段时间参加的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培训班情况和《监察法释义》,对有关文件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特别是监察对象、指定管辖案件审理、政务处分期满后不再履行解除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处分的提前解除等问题,以进一步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同时,审理室人员结合学习情况,还主动撰写了《指定管辖中的审理问题探讨》《认定违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等研讨文章4篇,在《我们都是纪检人》公众号等媒介发表,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 
    三是注重实践运用。在集中学习时,审理室主任一方面要求全体人员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将学习监察法和相关配套文件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领会;另一方面,要求大家在认真学习研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必须要学以致用,在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特别是政务案件审理中,要严格按照中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文件执行,坚持证据法定、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等原则,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审理,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