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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江孜原副县长加央违规收受礼金、滥用职权,被撤职


加央在任西藏江孜县副县长期间,2013年7月,收受江孜县个体工商户王某所送现金5万元;2014年,收受江孜县某旅游开发公司经理格某所送苹果牌手机一部。2015年底,加央调离江孜县时,收受该县个别部门、企业和朋友所送礼金共计4.46万元(其中1.1万元属公款)。同时,加央还存在滥用职权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加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