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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周兴阳:在错误思想驱使下,贪婪战胜了理智


  ●忏悔人:周兴阳 

  ●原任职务:江苏省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正处级,曾任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9月1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兴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6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初至2013年初,周兴阳利用担任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承接业务、工程管理、工程验收、业务款支付等方面,为承接其单位基建工程、设计业务、供货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0万余元。 

  我丢弃党性,丢弃原则,追求金钱,滥交朋友,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多人钱财,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给组织和单位抹黑,也给家庭带来灾难,真是追悔莫及! 

  记得第一次收了项目开发商送的5万元现金,我的心里又喜又怕,喜的是,这钱来得真容易,怕的是这么一大笔钱,万一哪天被捅了出去,肯定要出事。可我又想,整个项目的推进中我是最辛苦的,有机会从中得到利益似乎也应该,我拿点,不过是老板自己少赚点而已,与学校也没多大关系。于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贪婪战胜了理智,我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笔钱。之后,我的思想防线就彻底垮了,欲望一发不可收,无论什么老板送钱,也无论送多少钱,我都照收不误。就这样,我一步步地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我错了,悔不该错过一次又一次投案自首的机会。2013年5月,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巡查组进驻农院,我得此消息不以为然,认为这不过是一种例行检查。2013年9月,农院被查事件升级,组织上将农院近5年的财务账册全部调走。当时,我的心里着实感到担心,后来又了解到,组织上主要是针对农院与某单位的一个合作项目进行调查,心想在这个项目中我是坚持原则的,如有问题也应该与我无关。侥幸心理使我失去了第一次向组织坦白问题的机会。2013年11月6日,我接到南通市纪委让我次日到市廉政中心接受谈话的电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打听农院有没有其他人被找。当我得知还有其他人时,紧张的心情再次放松,所以去谈话时我也就没有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错失了第二次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机会。紧接着,一个月后,农院有两位领导相继被组织调查,这下我真的感到惧怕了,因为与他们有往来的老板有些与我也有往来,他们被调查,我也一定逃不掉。于是,我赶紧做应对准备,并借别人的手机与外界联系,每日打听情况,惶惶不可终日。就这样,侥幸、畏罪和逃避的心理使我错失了最后一次向组织坦白交代的机会。 

  (思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