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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助理调研员朱法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盐城市委批准,盐城市纪委监委对盐城市民政局原党委委员、助理调研员朱法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法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占有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骗取重大疾病补偿款。
   朱法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贪污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法锦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朱法锦简历
   朱法锦,男,汉族,1954年3月19日出生,盐城市盐都区人,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舟嵊要塞区后勤部助理员、市民政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副主任、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安置处处长;2002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其中,2002年10月至2005年7月兼任市民政局安置处处长,2003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市民政局党委委员,2007年6月至2011年3月兼任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