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基层巡察工作的认识误区
近年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地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基本上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得到党委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然而巡察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认识上的误区,如不加以解决,必将有违建立巡察制度的初衷。
本人参与过区委三轮巡察工作,并进行较为深入的调研与思考,就如何避免基层巡察工作认识上的误区,提高基层巡察的震慑作用,形成几点粗浅认识。
一是责任主体定位要准。有人认为,巡察工作是纪委的职责,巡察的各项事情应当由纪委来牵头,巡察组只是负责搜集一些线索就行了。我认为,巡察组是党委派出的巡察组,就是代表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纪委固然在其中承担相应的职责,但如果把巡察的职责简单地交给纪委,那是不对的,也是对党委巡察工作定位的矮化。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定位责任主体,牢记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是市县党委工作的重要职责,必须切实发挥好党委在巡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巡察内容不能错位。有人认为,巡察工作就是查查账、谈谈话,巡察组就是查账组、谈话组,将巡察工作与干部访谈、财务审计、检查督办、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混为一谈,将巡察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对被巡察单位的财务检查方面,导致巡察内容的错位,这是巡察内容“业务化”的典型表现。我们知道,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必须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通过政治巡察,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巡察的重点应当是党委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是否真正履行,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整改,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公开。
三是提升巡察专业化水准。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的巡察队伍,以确保巡察质量。一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促进巡察内容专业化。从专业水准的角度看,巡察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选人用人,紧扣“六项纪律”,确保政治巡察不走样。二要排除外界干扰,摒弃“熟人社会”效应。在“熟人社会”的背景下,巡察干部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干扰,不利于客观公正、深入全面地发现、汇报被巡察对象的问题,这是巡察专业水准降低的硬伤。可以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破除“熟人效应”。同时,要重申“有重大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三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逐步提升巡察队伍专职化程度,避免抽调人员普遍存在的临时观念、精力投入不足、责任意识不强等弊端,并且不断锻造其能力和本领,确保基层巡察质效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