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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委信访室加强对信访举报交办件 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努力提高办理质效

  盐城市纪委信访室针对部分地区或单位在办理信访举报交办件工作中存在处置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积极探索限时办结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过程的全程监督,努力提高交办件办理质效。
    一是对临期信访举报交办件实行催办制度。在交办件初核期临近之前,市纪委信访室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或上门督办,提醒各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督促其尽快办理延期手续,限时办结交办信访件。
    二是对署实名信访举报落实实名反馈制度。对实名举报调查结束的信访件,要求承办单位及时主动联系举报人,做到件件有反馈,并按要求填写反馈表。同时,加强对信访举报交办件群众满意情况的督查,切实解决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反馈过程中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有效控减重信重访、越级上访,提高信访举报交办件的办理质量。
    三是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办理交办件情况进行通报。信访室按季度对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从办理时限、办理效果、情况反馈、社会效果等方面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考核,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有效解决调查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对交办件未及时办理造成影响的,进行通报问责。(陈琳 刘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