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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经历都是一种成长

4月27日,伴随着两声清脆的铐响,检察机关对留置对象宣布了逮捕令,至此,盐城市第一例市级留置案件历时37天顺利办结,目送着留置对象被带上检察院警车,心中感慨万千,既有案件结束带来的轻松感,又有迎接新任务的使命感。回想起这37个日夜,我们专案组全体成员一起战斗、一起努力,终于圆满完成了这项工作。

“这是市纪委首例留置案件,我们一定要全力以赴,把这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每个人都要发挥所长,找准定位,争取早日办结。”3月22日,在我们到达办案点以后,驻点委员这样对我们说。听到这样的话,我感到深深的压力,虽然也曾参与过“两规”案件,但留置案件的要求比两规可高多了,而且由于怀孕生子,我已经有两年多没参与过办理案件,能否迅速适应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作为留置第一案,几无先例可循,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高度融合,严格依纪依法,严格按照程序,一定能将案件办好。”案件主办人似乎看出了我的焦虑,这样对我说。

在案件中,我主要负责内勤工作,由于是本委第一案,我们对留置的程序都不熟悉,我和同事小张便对照省纪委监委规范性文件一步步摸索。在留置措施审批之前,我们将案管室下发的最新文书模板仔细研究,将所有我们可能会用到的文书都准备好,渐渐地理出了一条脉络清晰的留置案办理流程。

我们专案组共12名成员,其中有8名同志从事过检察工作,大家的工作理念、方法、经验习惯不同,为了让大家在较短时间内尽快融合,专案组经常组织我们集中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使大家心往一处靠,力往一处使。原纪委同志和转隶同志在专业上各有所长,专案组在谈话组和外调组都进行了搭配,促进我们在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一次,我和原检察院的两位同志一起进行外调组询问谈话,在制作笔录时,我发现大家在习惯上的不一样,检察院的同志都从事多年的反贪工作,在谈话中敏锐而严厉,制作笔录时也更注重违法取证,而我的观念还侧重在违纪这方面,这使我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我将要努力的方向,同时也感受到了在每个小的细节方面,我们都在进行融合,促进好习惯、好做法的融合。

在“两规”中,在内审、外调中的笔录和外调中取得的证据材料都不能直接作为证据移送起诉,而在留置中,笔录和证据材料是可以直接作为移送司法部门起诉的。这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对外调取证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使得取证更加规范,我们外调组成员进行了合理的搭配,分工合作,成立查询、谈话、讨论研究等几个小组,前去几个部门调取证据,每天取证回来以后,就集体讨论、研究分析,将有效的证据罗列清晰,决定好第二天的取证安排。“以前纪委先查违纪,转到检察院后再查违法犯罪,一来一去,时间拉得很长,现在直接移送起诉,避免了重复劳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一位检察院转隶的同志感慨地说。

在办案日常中,“争论”是家常便饭。专案组成员来自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工作经历,有些经常去中、省纪委参与大要案,有些在检察院从事多年的反贪工作,面对新的工作模式、不断冒出的小问题,经常会有分歧,遇到问题时,大家都毫无保留地探讨,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有时候声音过大,不了解情况的人还以为是在吵架。在一次次争论中,大家不仅解决了问题,还增进了感情,促进了融合。

专案组非常注重集体的作用,每做一项决策、每形成一份文件,大家都要集体讨论与商榷。记得在撰写移送起诉意见书时,一位同志写出初稿以后,多次向几位原检察院的同志请教,得到修改意见后,连续几个晚上修改到凌晨。案件主办人和其他几位同志陪同一起熬夜,对其中的一些用词用法反复斟酌,尽量做到完美。

案件结束后,专案组组织了案件交流会,每一位同志发表了参加办案的心得体会,也对以后如何办理好留置案件提出思考。大家在一起一个多月,革命友情更加深厚,转隶同志和原纪委同志的感情也更加融合。

而我对来说,这一次的留置案件,使我成长颇多。纸上得来终觉浅,将新的文书模板、法律知识、1+N制度等运用到了实践中,对知识的掌握更加深刻、更加清晰,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业务水平。

仔细想想,这是人生中又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会珍重这第一次参加留置案件的经历,总结出这次案件中的经验和不足,继续为反腐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季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