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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严把“五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按照“二十四”字基本方针,严格把关,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

    严把受理关。对承办室移送的案件,严格按照省纪委案件考评办法规定,从目录编码、归类要求、顺序摆放、资料完备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向承办科室发送形式审核意见书,填写《案件形式审核反馈表》,列明存在问题,提出补证建议。今年以来,共提出形式审核意见36条。

    严把证据关。严格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原则,坚持“四不定案”,即:只有孤证不定案、证据之间相互矛盾不定案、缺少应有的重要证据不定案、非法证据不定案。做到证据之间横向不冲突,纵向不间断。今年以来,共退回补证案件3件。

    严把程序关。从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办案环节是否规范、查办手段是否合法、被查处人员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手续不全、程序不合法的坚决予以纠正。

    严把定性关。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从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四个要件方面进行审核,分析案件构成的特点,正确认定案件性质,确保每起案件的处理都能稳妥恰当。

    严把时效关。严格把握“三审一评”标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从优从快审结案件。今年以来,对判刑、行政处罚类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8件。(梁海平  陶加山 季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