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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责任+制度+管理”落实专责监督意见

    今年以来,滨海县持续深化落实省纪委专责监督意见,坚持边推进边完善边提高,不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全面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成立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和镇(区、街道)、部门党(工)委(党组)抓基层党建月度述职点评制度,定期听取“五大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

    从严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制定“监督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明确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县直部门纪检机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区、街道)纪(工)委、镇村纪检监督员六项职责清单,全力推行履责记实、列席重要会议、落实定期报告、加强巡察监督、专责监督、及时约谈提醒、严格追责问责七项制度,全面压实监督责任。

    深化推进农村“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非现金结算、集体资产资源平台交易和村居事务民主公开“三项制度”,从源头上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实现非现金结算236.8万元,通过村务卡发放159.8万元,“一折通”发放3.46亿多元,平台交易3.81亿元,全县296个村居共议事789件。加强“三资”监管平台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流程,实行集中清产+动态核查、系统预警+人工排查、当日交办+定期检查六步工作法,实现“三资”管理阳光透明、保值增值。

    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农村财务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账户、统一记账、统一结算方式、统一管理、统一监管”“六个统一”模式,全力推行村级会计异地任职制度,全县296个村有213个村实现村会计异地任职,覆盖率71%,其中有4个镇实现全覆盖。(梁海平 陶加山 季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