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36 项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干部行为
“有了这个的小册子,我们村干部就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能做的事情应该怎么做了,无论是在村部坐班还是下村都能随身携带,很方便。”日前,在江苏省滨海县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工作专题推进会现场,滨淮镇一名村干部拿着手中的“滨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高兴地说。
该村干部口中的“小册子”是滨海县纪委、监委在会上印发的《滨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这份“清单”被设计成“口袋书”的形式发放给全县296个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级纪检监督员。
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如何厘清规范村级权力”“如何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牵头组织有关镇村、单位开展专题座谈会20多场,安排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走访近100个村居,搜集意见建议100余条,聚焦农村集体管理事务、便民服务事项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村级工作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的权力清单,包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招投标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村级用工管理、救助救灾事项、阳光村务公开、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村民其他事项计9个方面36项权力。
针对村级事务繁杂的特点,滨海县纪委监委将36项村级权力的运行绘制成36张流程图,要求所有村干部必须对照执行。
“我们抓住村级权力运行的规范和效率两个‘痛点’,努力构建透明高效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体系建好了,监督也是关键,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整合村级纪检监督员以及普通村民等各方面监督力量,持续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有规有序有效率。”滨海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杰说道。
实践证明,滨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口袋书”的印发,一方面明确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及工作流程,提高了村干部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划定了清晰的“边界”,让“小微权力”在村民的监督之下运行。(梁海平 陶加山 季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