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派驻监督“3+”模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今年来,射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始终把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充分运用“3+”模式,扎实开展履职监督,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构建“一员+三会”工作机制。出台《县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制度》,在全县各驻在部门单位明确60名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和60名主体责任联络员,召开 83次联络员会议,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交流分析,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不断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制定《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例会、综合廉情分析对接会和专项廉情分析会94次,推动驻在单位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推动“清单+手册”全面落实。协助驻在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驻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内容,与驻在部门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逐级落实,压力传递到位。坚持履责情况“痕迹化”管理,对驻在部门科级干部《履职手册》记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促领导干部照单履责、全程留痕,对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用好“约谈+问责”有力武器。经常性开展约谈函询,常态化参加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述职述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各类会议612次,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责的自觉性。严格实施追责问责,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尽责等行为,直接追究党组织“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督促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孙倩倩 陈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