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财政局开展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市、县“正风肃纪镇村行”专场现场推进会精神,结合乡镇财政建设加强年和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整合相关资源,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由建湖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检查科总负责,相关科室协助,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扶贫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进行检查。检查范围涵盖2016至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2016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城乡社区服务经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经费等。
此次检查要求检查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抽用的检查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保检查质量。检查必须形成工作底稿,填报相关检查报表,出具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如实反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督促被检查镇进行整改,如该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将问题移交县纪委。(钟羽、成兴鑫)